昆山法院:上访人送来锦旗和道歉信
作者:潘瑛 发布时间:2010-12-15 浏览次数:266
日前,河南商城的当事人余某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上一面“公平公正、公道人心”的大红锦旗。“因为心急拿不到钱,又对法律有误解,我之前才到处上访。现在法官帮我解决了问题,我是既歉疚又感谢,真不知说什么好啊”,余某说着又拿出一封道歉信和一封感谢信,郑重地交到法官手中。
2008年4月,余某诉吴某借款纠纷一案由昆山法院依法判决,因被告吴某一度下落不明,余某在2008年底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一审过程中,法院曾根据余某申请,查封了吴某在昆山的一处房产。由于误以为只要申请一次就能保证房产一直被查封,同时也为避免执行中由于拍卖而无法优先获得偿还,余某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找到法院,主动要求延缓拍卖在审理过程中被查封的吴某房产,并自行找到吴某协商分期付款方案,却不料因轻信吴某承诺而错过申请续封时间,致使吴某在拖延还款的同时,将解封后的房产卖掉后携款而逃。余某一时心急,就上级法院和昆山相关部门投书上访,给正常进行的执行工作带来很大压力、造成不良影响。
昆山法院接到余某的投书反映后高度重视,执行局局长亲自部署安排下阶段执行工作,承办法官更是顶着压力多方奔走,不畏艰难继续调查取证,终于查请被执行人在别处还有可被执行的一套房产,依法成功执结案件,帮助余某全额拿到执行款40万元。
此次,余某对过去不了解法律程序而投书上访的做法真诚道歉,也对法官不辞劳苦为其执结案件表示感谢和敬意。他在道歉信中表示:“对我以前所写的信造成法官工作上的困扰深表歉意,再一次向法官道歉,请有关部门予以谅解”。在感谢信中又写道:“此案的执行完结让我感受到,昆山市法院的工作作风是过硬的,昆山法官的工作态度是认真负责的,昆山市法院是无愧于‘人民法院’的响亮名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