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在有效化解矛盾、节约诉讼资源、改善安保措施方面的积极作用,东台法院时堰人民法庭努力拓宽思路,拓展渠道,整合资源,创新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的机制,建立“一二一”调解新机制。即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法庭诉讼调解、派出所接警处理协调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一庭两所”资源互通共享的“一体化”解决纠纷大格局。具体方法是:

 

设立专门场所,配置整合资源。在辖区司法所专门设立“一庭两所化解纠纷工作室”, 按照“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的原则,实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法庭对于涉诉纠纷,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指导他们调解;二是委托“两所”先行调解,对指导调解和委托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官予以确认,调解不成,当场立案,就地审理,从而取得处处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社会效果。

 

成立协调小组,构建联动格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由辖区各镇分管政法的副镇长牵头,成立“一二一”协调小组。“联动格局”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载体,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各成员单位同时介入,由调处中心指定相关部门直接调处或视情况分流。无论是涉诉还是非涉诉纠纷都能确保“有一个化解班子,有一个化解方案,有一套化解措施,有一张进度日程,有一个处理结果”。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对接流程。“一二一”调解机制规范对接过程中各个流程节点的操作,从程序上实现“一庭两所”的无缝对接:第一步现场调解。群众来到“中心”表达诉求,值班领导就组织“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处,力争当场化解矛盾;第二步分流调解。对不能当场处理的,按矛盾纠纷性质分类进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救济途径,分头办理。第三步协调小组牵头联合调解。如职能部门调解未成,由协调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一起会商处理。

 

形成联动合力,建立调解预警机制。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在针对处理突发性重大或群体性纠纷,建立预警在先、矛盾纠纷早发现的调解预警机制。按照“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辖区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网络信息平台,做到管理区一周一排查、“春节”、“两会”、“夏忙”、“冬闲”等特殊时期,进行专项集中排查。然后由法庭和司法所对重大疑难纠纷制订预案,未雨绸缪,从宏观和微观上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