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网络淫媒 躲不了法律制裁
作者:赵淑雯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次数:321
互联网的发展彻底改变了现代人类的生活方式,但是方便快捷的互联网也为某些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犯罪方式。网络淫媒就是其中之一,通过网络招嫖不仅使卖淫更加隐蔽,而且其收费高、盈利高的“优势”也使犯罪分子趋之若鹜。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淫媒案件,揭开了这一隐蔽“行业”的神秘面纱。
聊天室拜师学“艺”
37岁的方波曾是做小商品生意的个体户,但是早出晚归,进货出货的生活实在太苦了,而小商品几毛钱的利润又低,方波一直在寻找一种来钱快,又省力的行当。2009年,方波闲来无事就在网上注册进入了一个成人聊天室,他看到经常有人在聊天室里面发布招嫖信息,这使方波眼前一亮:如果通过网络做“鸡头”风险很小,来钱也快。正当他跃跃欲试的时候,这个成人聊天室却关闭了。但方波发现这种聊天室很多,本地的论坛、相亲网站等都提供开放式的聊天功能,在这些聊天室内同样可以发布广告,招揽生意,甚至雇佣出台的小姐。方波找到一个本地论坛的聊天室,以女性的身份注册了账号进入聊天室,很快有一个名叫“王经理”的人主动跟方波聊天,并告诉他手里有一些男性嫖客的信息,如果他愿意做的话,可以把这些嫖客的信息给他。方波就试探性的跟“王经理”联系,并摸清了网络招嫖的一些门路。巧的是,方波在聊天室内认识了一个同样来招嫖的小姐,这个名叫“小玲”的小姐价格很低,只要300元。方波告诉“小玲”,他可以让他做到一些价格更高的客户,经过几次沟通,“小玲”答应做一次生意。有了“员工”,方波又向“王经理”索要了一些嫖客的QQ号码,并根据这些号码与嫖客取得了联系,安排“小玲”出台做生意,价格是800元,他给了小玲500元,自己净赚300元。第一次的成功经历让方波信心大增,他进一步向“王经理”求教了网络招揽客源的方法,并开始独立门户进行生意。
另辟蹊径自立门户
跟着“王经理”做了几单生意,方波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门生意经,他已经不愿意再从抽成中与“王经理”分成,于是决定自己大展身手。方波明白“鸡头”之所以能赚到钱,靠的就是“客源”,因此第一步就是掌握广泛的、稳定的“客源”。他找到了一个名为“伴游天下”的网站,并注册了七八个QQ号码,将自己的资料装扮成年轻貌美的女子,吸引嫖客的眼球。很快就有男士主动找上门聊天,方波就以小姐的身份与这些“潜在客户”聊天,并准备了许多美女图片、色情图片,不时发给这些客户,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凭借做过几年小生意的销售经验,方波总是很快能将“自己”推销出去,加之那些穿着暴露的美女图片的吸引力,很快有人就会提出“交易”的要求。在QQ上,方波如鱼得水,为了方便聊天,他专门购置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同时工作,有时候电脑的任务栏中五六个头像在闪动,方波依然可以聊得游刃有余。
有了“客源”,第二步就是要有“雇员”。方波以前没有做过这一行,也不认识几个卖淫女,但是聪明的他认为只要“工资合理”,不怕没有“员工”。他走访了一些发廊,并对卖淫女的工作做了深入的调研,他发现发廊女普遍收费比较低。于是他找到了一个名叫“阿斗”的发廊老板,告诉他网络上可以找到收费更高的生意,只要他手下的卖淫女肯出台,他愿意介绍生意过来。有生意自然是要做的,阿斗立刻同意了合作事宜。
完善管理坐享收益
有了客源,有了雇员,方波还完善了对卖淫女的管理。为了方便经营,他在郊区租下了一处公寓,为手下的“卖淫女”提供食宿,卖淫收入则是“五五”分成。由于许多卖淫女都是外地人,对苏州不太熟悉,他在“员工”中发展了一个“领班”,这个领班对苏州的各大旅馆酒店都较为熟悉,每次由她带领小姐出台,并收取费用。方波还为手下的每个“员工”都拍摄了精美的照片,并进行了PS处理,作为供嫖客们选择的依据。许多嫖客成为了方波的“回头客”,有些人甚至还推荐了朋友过来。每次少则800元,多则2000元的收费使卖淫女们尝到了“高价”的甜头,对方波心服口服,鼎盛的时候方波手下收揽了八名卖淫女,每天招揽的生意要四五单;而方波则靠着这种足不出户的方式,赚足了抽成。
方波本来以为这种“隐蔽”的方式,可以让他的生意天长地久,但是再隐蔽的方式也有走光的时候。2011年12月,治安大队民警在对旅馆进行实名登记检查过程中发现中新建屋豪生酒店一房间内的一男一女形迹可疑,经询问二人不能互报姓名,单独询问后女子承认系通过网络联系向该男子提供卖淫服务,二人涉嫌卖淫嫖娼遂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民警对女子经过了询问,其交代了卖淫是通过“方波”介绍,并交代了方波及其他卖淫女的住址。于是这张隐匿在互联网上的“淫媒网”被揭开,方波最终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方波犯介绍、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