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庆海:切实坚持四个立足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时庆海 发布时间:2010-12-14 浏览次数:889
基层人民法院要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司法利民、便民举措,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努力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是立足队伍建设,以清廉的形象维护和谐
抓好公正廉洁司法。把抓好公正廉洁司法作为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坚持思想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司法能力以及领导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的向心力、战斗力和公信力。积极开展工作“零”缺陷、程序“零”违规、办案“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活动,一旦发现违法审判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绝不能姑息。完善内外监督管理。加强内部审判监督。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审限催办和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外部社会监督。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对群众投诉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审理。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严格落实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真正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防腐倡廉的“隔离带”。进一步规范法院人员的司法活动,不准法院干警从事与审判和执行无关的经营性活动,为法院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确保“公正、为民、清廉、高效”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司法业绩考评。大力实施“三案”工程,努力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推敲、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办成辨法析理、弘扬正义的“精品案”,办成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和谐案”。在全院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弘扬司法正气,树立公正形象,通过形象公正促司法公正、司法公正促司法公信、司法公信赢司法权威,以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和谐。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以公正的裁判保障和谐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关注县内社会治安新情况,敏锐掌握重大刑事案件新动向,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持“严打”方针,对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赌毒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从重从快审判,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健全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的量刑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依法调处民商纠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拓展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新领域,形成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良性互动的格局,努力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审理买卖、借款、金融等案件,维护良好的经济关系和金融秩序,着力构建诚信、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诉讼权益兑现。强化对被执行人的释法教育,促进其主动履行义务,规范执行和解程序,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对所有执行积案,穷尽执行措施,对故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拘留、罚款等法律手段和强制措施,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探索化解“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保障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三是立足司法为民,以便民的服务促进和谐
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健全巡回审判、财产保全、诉讼退费程序等司法管理制度,建立巡回审判长效机制,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强化诉讼服务指导,切实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引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多项功能,保证当事人来法院有人接待,咨询问题有人回答,提交材料有人接收,诉讼活动有人引导,使我院司法服务更加全面、便利和快捷,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法执行到位时发放执行求助基金。全力改进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情法并用,注重释法明理,加强判后答疑,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让当事人从具体的案件裁判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和谐,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完善涉诉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责任,重视初信初访,力争来信不转化为来访,初访不转化为重复访,本地访不转化为赴省进京访。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审判、执行工作。
四是立足法制宣传,以正确的理念倡导和谐
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经常性地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理,不仅让群众得到司法公正的结果,而且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审判程序和方式,切身感受出司法公正。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预防和减少同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组织集中宣判,对被执行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等多形式的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拓展案件审理效应,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矛盾和问题,力争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和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发生,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实践,分析违法犯罪或矛盾纠纷发生的形式、手段、特点及原因,总结归纳其规律和对策,及时向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具体工作的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