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创新陪审管理工作机制
作者:朱来宽 方芹 发布时间:2010-12-14 浏览次数:226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陪审质量,宿迁市宿城区法院通过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新机制,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能动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保证陪审员能按时参与庭审,该院在政治处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各庭需陪审案件统一报政治处,规定民事案件提前 5天、刑事案件提前 7天报政治处,由政治处随机抽取陪审员,审判业务庭向人民陪审员电话通知开庭的部门、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让陪审员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避免因临时通知造成“撞车”。
为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庭审中作用,该院还针对不同的案件,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点、业务专长进行科学遴选,合理安排陪审员参与庭审,发挥陪审员来自于基层不同的岗位,比主审法官更熟知民情的优势,提高了审判质量。从做好庭前准备入手,主动引导陪审员审阅案件卷宗材料,保证陪审员在庭前能够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发表意见的作用,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独立行使表决权,有效地提高了陪审员的职能意识。
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审判档案,采取“一审一评”、“一评一档”、“评中选优”,使考评工作连续不间断,有效激发了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300余件,案件满意度达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