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场上讲究个和气生财,但这两位生意人却违背“古训”,酒后到人家住处谈生意,结果一言不和,借着酒精的作用把人家给打了,不但自己被公安机关拘留,还得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近日,句容法院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07年,王某和李某租用了房主张某的一处房产用于开设游戏厅,自从开业以来生意一直都很不错。去年11月,眼看着房子快要到期的王某和李某多次找到张某,要求其续签租房合同。但张某考虑王某和李某经营的游戏厅经常受到邻居的投诉,再加上影响也不是太好,因此不想再续租。200911月的一天晚上,刚刚在朋友酒席上喝完酒的王某和李某来到张某住处商谈租房事宜,后双方产生纠纷,两人将张某打伤。后被送至句容市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头、胸、腹、背、四肢等多发性软组织擦挫伤,并且住院三天。事发后张某报警,200912月,两人分别被句容市公安局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事后,双方一直为经济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了大半年。

 

201011月底,诉至法院后,经法官审理认为,判决两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两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