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法院建立中小型企业“司法联络员”制度
作者: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次数:319
金阊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中小型企业的联络与沟通,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促进辖区经济健康良好发展,今年年初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辖区五十多家中小型企业的支持,建立了中小型企业“司法联络员”工作制度,联络制度覆盖金阊区十多个主要中小企业行业形态。
金阊法院通过企业推荐的形式,确定了53名司法联络员人选,向聘请的司法联络员颁发聘书,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定期举办司法联络员培训班对其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以保证司法联络员制度能够顺利实行。这50多名司法联络员分布于辖区物流、钢贸、贸易等十多类中小型企业,他们积极发挥了法院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联络沟通、协助送达、调解等工作职责,为维护辖区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起到积极效果。今年以来,司法联络员已协助该院法官共同化解了20多起涉企业纠纷案件,并向法院报送了30多起涉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隐患,法院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多篇调研报告得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同时,法院每季度向企业司法联络员通报辖区企业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司法联络员传达的辖区中小型企业在经济转型升级中产生的多种司法需求,也提升了法院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