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争创省级文明机关,阜宁法院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共铸诚信,同创文明”教育与实践活动。

 

加强诚信教育。开展“建诚信法院,做诚信法官”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加强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的诚信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诚信大讨论,引导干警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使诚信理念融入到干警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组织诚信实践。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诚信宣言”宣誓,并向社会公布规范化司法服务标准、公开承诺内容及“诚信宣言”,广泛开展规范化司法服务竞赛活动,践行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和“诚信宣言”。

 

展示诚信形象。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充分展示各部门在这次教育与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增强全院诚信意识,塑造“诚信法院”的良好形象。

 

开展诚信测评。通过向县各机关单位、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等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对各部门进行诚信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部门评选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