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崇安法院努力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新路子,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宣传员、监督员作用,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业绩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陪审员职业、年龄、特长、历年陪审记录等,便于法院更直接地掌握每位人民陪审员的特点及工作开展情况。

 

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定一名干警专门负责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与沟通,并将其工作成效直接纳入该院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长。积极运用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并有针对性地选择典型案例邀请其参与庭审,提高审判社会效果。该院明确在审理医疗纠纷、金融保险纠纷等案件中,必须优先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履职时间。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业务庭及时与人民陪审员取得联系,至少在开庭前一周落实到庭时间,确保人民陪审员安排好时间能够到庭履行职责。

 

建立人民陪审员意见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保证陪审员可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水平。为人民陪审员征订《人民司法》、《司法文件选》等法律专业期刊,并按时发放;邀请人民陪审员与法院法官共同观看优秀庭审录像,提高陪审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