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强化六项措施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项目建设
作者:赵广才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次数:342
高邮法院被确立为全省法院系统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后,该院牢固树立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的意识,确立“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的导向,不断在观念上求突破,在机制上求创新,在措施上求实效,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强化机制建设,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强化项目推进,围绕最高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细致梳理了6大公开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司法公开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督察部门,真正将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促进立案公开。实行“一站式服务”, 明确了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材料收转、审查立案等十二项职能,通过设置导诉台和电子触摸屏,发放《诉讼指南》,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 “首问责任制”,立案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举证告知和诉讼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提醒当事人注意诉讼风险。此外,该院还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了41名司法协理员,扩大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赋予了司法公开更深层次的内涵。
强化庭审“三同步”建设,促进庭审公开。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提前三日公开庭审信息,群众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旁听。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庭审“三同步”考核的规定》,除诉前调解外,一律实行“三同步”,并明确规定奖惩举措,列入考核范围。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实录采访,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案件回访制度,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态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强化公众监督,促进执行公开。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明确执行公开的规范性要求,提高干警执行公开意识。将执行公开要求编制上墙,便于当事人了解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条件、执行流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进一步明确执行过程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执行法官、可供执行的财产数量、执行进展以及采取的执行措施等。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观摩监督执行过程,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度。
强化裁判文书上网,促进文书公开。根据市中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意见》,审管部门专门发布通知,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文书上网工作,加大文书上网力度,并对各部门文书上文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和督促。加强文书上网操作程序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文书上网硬件设施,网络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网络设施,保证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目前,该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得到有效推进,数量由最初的十几篇上升为百余篇。
强化释明沟通,促进审务公开。加强民意沟通,每周设立院长接待日,每季度组织一次“法院开放日”,邀请企业家参观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加强生效案件的法律释明工作,去年以来共开展释明工作242件次,有效缓解了群众情绪。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注重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题集中宣传,健全司法舆情应对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反映工作情况,提升公开成效,优化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