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伊始实行“立案四问”,在案件刚进门时即动员权利方尽早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该院9月份受理民商事案件187件,采取财产保全的即129件,占全部案件的 69 %,其中诉前123件,审理中保全6件,保全财产的总价值近亿元。由于保全措施得力平息群体性事件3起,调解结案并自觉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5件,履行标的320余万元。

 

开发区辖区内因农民征地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加上大中企业近年经营出现困难,造成以民工为主体的劳动争议案件频发,且多以集团诉讼形式出现。这些案件的原告大多属于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对执行效能了解不多,但彼此非亲即友,利益一致,情绪相互传染,行动力、破坏力较强,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为了帮助他们实现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开发区法院在立案阶段实行“立案四问”工作法:一问对方有无履行能力,对明显没有履行能力的,告知立案当事人起诉后可能会出现无法执行的情况,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讼,避免在执行阶段对法院的不满;二问有无对方的财产线索,对没有财产线索的,提示立案当事人尽快查找财产线索,为案件执行奠定基础;三问是否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提供财产线索的案件,立案法官主动释明诉前保全的功能,由当事人决定是否申请诉前保全;四是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询问是否愿意办理,同时将先予执行信息在案卷中注明,提醒审判法官尽快办理。

 

为了达到“有产必保”,开发区法院克服人员少、车辆少、办公设备不足、距离城区较远等诸多不利因素,由立案庭负责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审查并制作法律文书,由执行局负责具体实施,全天候办理各类财产保全案件。主动热情、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令前来求助的当事人感到欣慰,许多原先群访、闹访的当事人情绪得到有效安抚,以较为理性的状态进入诉讼。

 

1010日,曾围堵政府机关、越级上访的某机电公司73名职工情绪激动地来到开发区法院立案大厅。原来机电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拖欠职工两个月的工资,老板业已失踪,多名债权人来公司讨债,致使职工产生严重忧虑,以致采取过激措施“维权”。立案法官立即对职工们“四问”,调查机电公司的财产状况,询问财产存放地点,于当日加班加点完成诉前保全的审查和裁定制作,执行局全局出动奔波两天进行财产查封。5天后该院对这批案件正式立案。职工们对法院及时保全、迅速立案的做法非常满意,承诺今后将依法维权,不再采取非理性的群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