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规则酿事故获刑
作者:吴江 张前进 发布时间:2010-12-10 浏览次数:384
近日,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朱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朱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朱某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故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