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商场对于一般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而对于小祥却使之终身难亡。近日,射阳法院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91025,现年12岁的小祥在某商场三楼看书,后到厕所方便,又至四楼,在四楼推右侧一房的小门入内,意外发生,他一脚踏空,掉至一楼的墙壁和货架夹层里,此时却没有人在意,直至20091027下午被发现并救出。小祥随经住院治疗,为了治疗也休学一年。后小祥诉至法院,要求商场以及房主赔偿。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便认真细致的审阅了卷宗材料,并到实地察看,并与商场领导人以及房主沟通,交换意见,同时表示对小祥父母安慰,表示会认真尽快办理此案。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商场与房主共同赔偿小祥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0000元的调解方案。此时小祥也脸上也露出一丝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