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完善“四项机制”加强民意沟通
作者:王营 发布时间:2010-12-10 浏览次数:251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民意沟通作为联结人民群众与法院工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丰县法院完善“四项机制”着力加强民意沟通。
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官”制度。专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法官深入农村开展调研活动,实行党组成员挂钩联系10个行政村、法官挂钩联系5个行政村的方才,采取深入农户、村委会走访、座谈的形式,切实了解农村发展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院已与丰县358个行政村建立联系制度。
完善人大联络方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积极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对旁听案件进行现场评析。院领导带队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悉心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努力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
构建社会监督网络。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中选取15名代表作为特邀审判监督员,每半年召开特邀审判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深化网络联系平台。充分利用法院网络向群众传送金阊法院最新工作动态,开通“院长信箱”、“留言薄”,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及时办理、认真反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