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完善未成年人“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中的助力作用,创新创建形式,加大城乡共建力度,切实把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事落实到位,不断开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近日,新沂法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结对共建“乡村未成年人活动站”活动,并充分发挥资源、信息、人才等方面优势,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切实搞好共建工作。

 

签订共建协议,开展“三帮两助”。即与新沂市北沟镇结对,帮建一个未成年人活动示范室、帮建一个文体活动广场、帮建一块主题橱窗宣传栏,协助培养一支未成年人辅导员队伍、资助一批困难或留守学生。同时,为共建镇未成年人活动站配齐桌椅、图书、彩电、电脑等设备,配备健身、娱乐器材,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室,集中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活动站的规范化、特色化、标准化建设。每年开学前为家庭困难学生解决学习、住宿和生活费用,并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

 

制定工作标准,确保取得实效。结对共建未成年人活动站,必须着眼于为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和解决一些现实问题上。紧紧围绕培养“四有”新人这一目标,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帮助共建镇设立完善的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用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条件。帮助共建镇改善活动站环境,保持活动站周边环境的协调配套。

 

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共建活动制度,把共建活动纳入经常性、阵地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先,建立双方协议制度。共建双方共同商定创建和结对工作内容,形成明确的书面协议。其次,建立活动联络制度。共建双方至少各选派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传递和联络,督促、协调共建双方开展活动。再次,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于共建镇未成年活动站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上报文明办。最后,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共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