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戴建新,在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协议以后,未按期履行3.5万元债务,执行过程中,又拒不配合法官执法,拖延、躲避执行。”对于这种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调解协议,经多次执行催告仍不履约的“老赖”,17日,港闸区法院通过《南通日报》实名曝光,借助社会舆论的震慑作用督促其依法履行债务。首批披露的10起执行案件中的“老赖”,包括10个自然人和2家单位。

 

“老赖”的背信行为,不仅加剧了执行难问题,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社会诚信建设。据统计,今年以来,港闸区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56件,受理执行案件662件,执结585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不讲诚信,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被申请强制执行的约占40%。在执行过程中,恶意躲债、赖债、拖债,转移、藏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法、阻碍执行的“老赖”又占绝大多数,只有极少数被执行人经一次催告或说服教育后积极履行义务。

 

为促进社会诚信,从源头治理执行难,今年,港闸区法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年初,该院12家银行签订了执行联动协议,共享信息资源,共建对接平台;建立了《涉诉当事人信用评价与披露制度》,通过南通信用网对133个失信当事人进行了曝光。加大对不诚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对12个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告知拟实施拘留措施,其中有6人迫于压力,在拘留实施前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有6人拒不履行,执行拘留决定。对2个单位、1个自然人下发预罚款通知,其均在限定期限内进行了整改。对1名“老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施限制出境措施,对1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拟追究其刑事责任。

 

港闸区法院院长高鸿说,当前社会正面临着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危机,社会缺乏有效信用监管体系,失信者失信成本低廉,致使一些“老赖”为所欲为、肆无忌惮、藐视法律。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该院将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多个环节,依法合理运用司法手段,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全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 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