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欠款了!我很早就想到法院告他了,但是我不愿意打官司,也怕打官司。现在不用打官司也能和打官司一样了!”昨天下午,在拿到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决定书后,当事人先生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先生与吴某因做买卖发生了欠款纠纷,双方在镇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下,始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反悔怎么办?不按期赔偿怎么办?先生顾虑重重。听说江阴法院实行了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不用交诉讼费,又有法律强制力。日前,先生和吴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向江阴法院西石桥法庭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经过法官的审查,认为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而且令先生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官让他们稍等片刻,几分钟后,盖有鲜章的确认决定书就送到了两人手上。

 

“本确认决定书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看到确认决定书上的这句话,先生的心彻底踏实了。

 

“我以为要等很多天,或者前后要跑几趟,没想到几分钟就搞定了,确实太方便了。” 先生高兴地表示。

 

“司法确认,相当于给民间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吃颗定心丸。”江阴法院西石桥法庭的法官陈教智打了个很形象的比方。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反悔,都需要重新起诉。非诉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力量,由于其调解行为缺乏“刚性”,所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缺乏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一旦反悔,调解协议书就成为一纸空文。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也不得另行起诉。这意味着非诉调解也具有了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力。

 

据了解,目前西石桥法庭审理的5件司法确认的案件中,没有一宗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达到100% 。调解之后找法院确认,正逐步成为群众所认识和接受的低成本、高保障、高效率的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