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市被授予省“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称号,这是苏州市唯一获得省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的城市。创建的成功在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作为创建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吴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发展大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充分的肯定。“吴江法院在创建过程中功不可没”,这是对法院工作的一致评价。

 

为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吴江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市(县)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法院服务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为法院服务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明确了方向。

 

吴江法院把积极开展“和谐金融”行业共建活动作为创建的主要抓手。共建活动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开展业务研讨、深入司法调研、提出司法建议、进行法制宣传等方式,为金融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把脉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院通过对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系统总结,发现银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风险,从审判的视角提出合法、合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进而形成《金融案件审结情况分析报告》,无论是对银行业务的开展还是对法院审判工作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该院积极营造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金融诉讼“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金融类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有力地保障了金融债权的安全。加大对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防止引发支付风险和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