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执结一起十年涉诉信访积案
作者:薛加法 杨军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583
判决下达后,两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2001年10月,严某到涟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进程中,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朱某小孩几年前因患白血病,为了给小孩治病,几乎倾家荡产,还欠下亲戚朋友大笔债务,最终小孩还是医治无效而死亡,朱某的老婆因不堪忍受家庭变故和巨额债务而远走他乡。姚某家境也非常贫困,当初靠拖拉机给别人拉货维持生活,自从出事后,拖拉机也报废了,现在外打工,下落不明。因两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2002年5月,涟水法院下达中止执行裁定。期间,案件承办法官也曾多次到两被执行人家中,都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放弃。严某家庭收入主要靠几亩地和丈夫给别人打短工来维持生活,现在丈夫已经死亡,留下七十多岁公公和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非常贫困,在当地政府帮助下,办理了农村低保维持生活,现在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也分文未拿到,因此非常着急,多次到省、市信访。
今年以来,我院将该案作为清理积案重点,代院长张强亲自过问此事,要求执行局穷尽一切办法,必须将此案迅速执结。为了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局联合监察室成立专案组,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多次到上海、苏州等地寻找姚某的下落,最终在苏州找到姚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良心的谴责下,两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在案件承办法官的协调下,严某同两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合计赔偿47700元,余款及利息申请人严某表示自愿放弃。涟水法院考虑到严某的家庭特殊情况,为其申请了1000元司法救助金。最终,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