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灌南法院启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涉20名民工劳资纠纷,20名涉案民工当场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长达1年的劳务纠纷终得圆满解决,消除了潜在的群访隐患。

 

20096月,秦某等20名民工受聘于汤某为灌南县汤沟农电站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竣工后,秦某等20名民工与汤某等就工资数额发生分歧,秦某根据自己几张20名工人工资计7万多元,汤某总计8千多元,相差近10倍,因既无协议又无凭证,双方协商一年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秦某等20名民工向灌南法院提起诉讼。鉴于原告为弱势群体且属群体纠纷,如处理不当则会引发群访事件,立案庭立即上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十分重视,专门研究,决定启动诉前调节机制,交付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调解工作室结案后,选派两位调解经验、社会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两位调解员在认真分析案情基础上,经过双方同意,邀请灌南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核算员等专业人士一起到施工现场,测定工程量,,逐项评估,最后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工时费,并当着双方当事人逐项核实20位民工工资,得到双方的认可,最终以1.8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工资款项。这起极易转化为社会群体性纠纷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被成功化解。

 

灌南法院自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调解工作室建设,遴选四名人民陪审员专司诉前调解,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制作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截止目前,收案196件,调解达成协议187件,调解成功率达95.4%,真正践行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和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