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巧妙把握送达时机成功化解一起群体性物业纠纷
作者:龚春华 程英卫 发布时间:2010-12-08 浏览次数:594
苏州虎丘法院把握物业纠纷特点,选择晚上由法官亲自送达的方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促使一组涉及四十四家业主的群体性物业纠纷得到基本解决,受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一致好评。
日前,高新区某物业公司因向业主收缴物业费遭拒而将四十四名业主告上法庭。经调查得知:涉案小区系高新区首批高档小区之一,业主经济状况普遍较好。业主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在于小区内偷盗事件频发,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并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就不应当收取物业费。由于双方各不相让,矛盾有进一步激化之势。
承办法官们仔细分析后认为,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如采取一般送达方式,业主会因成为被告而进一步加剧对立情绪增加后续调解难度。针对该纠纷特点,法官们决定利用晚间下班时间,亲自把法律文书送到四十四名被告手中。采取该种方式原因有三:一是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法律文书交与当事人手中,保障案件处理顺利进行;二是创造了一个与业主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下沟通的机会,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三是能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使调解方案更易得到当事人的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