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落实“四个规范”力促管理精细化
作者:王守荣 顾大明 发布时间:2010-12-08 浏览次数:279
今年以来,建湖法院全面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四个规范机制,推动法院内部管理精细化。
规范审判管理机制。改进审判管理模式,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质效管理为重点、实用便捷为特点、强力执行为保障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电脑分案管理,及时检查通报,促进案件收结平衡。改进审判执行绩效考评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评比活动,切实把考评结果与评先奖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增强考评实效。
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执行权运行方式,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坚持不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巩固完善法院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执行公开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涉执信访责任落实机制。巩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部门联动、全社会支持的威力。巩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发挥党政领导的政治优势。
规范司法公开机制。稳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开展“千名代表评百案”、“审务五进”、“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增强司法民主;促进法院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建立联络沟通和分析研判机制,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司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立、审、执衔接制度、健全接待日制度和坚持“和解在先”制度,力求源头预防。强化信访责任,改进接访作风,健全信访下移、接谈劝解、缠访处理、困难救助、责任查究等制度,力求息诉罢访。推动建立信访终结和移交机制,完善听证甄别办法,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案件,促进“事要解决”,力求实现信访事项规范受理、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信访案件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