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随案发放《告知当事人书》主动接受社会民众司法廉洁监督
作者: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12-08 浏览次数:30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确保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根据市法院统一要求,近日,建邺区法院制作了《告知当事人书》,主要包括人民法院有关禁令规定、法官行为规范、当事人诉讼义务和举报途径等内容。立案庭在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案件承办法官在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时随案发放《告知当事人书》,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另外,从即日起原来使用的《“五个严禁”监督卡》不再使用。此举措的出台提升了法院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增强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