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水法院在分析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选好、用好、管好人民陪审员这条主线,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并通过落实经费、加强培训、提高参审率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积极性,推动了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迈上新台阶。

 

完善陪审员选任制度。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在社会各界遴选关心法院工作、具备法律知识的3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加强陪审员教育培训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该院定期组织陪审员开展集中培训和分批参加省市法院培训,在陪审员履职过程中适时组织庭审观摩、座谈交流、案件分析、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水平,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提高陪审员的参审率。该院要求普通程序案件尽可能多地有陪审员参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注重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克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决的现象。今年以来,30名陪审员共参加150件案件的审理。

 

建立陪审员经费保障体系。该院注重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对陪审员补助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有效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经费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