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江阴市人民法院坚持机制建设不放松,通过采取严格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完善工作业务衔接,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打造高效执行、阳光执行,有力的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机制为用,完善机制建设打造“高效执行”。执行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种执行机制的内在支撑。为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江阴法院进一步健全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保全、处分和分配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快速反应力量,通过加强与公安等机关的联系协作,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避免了执行工作的被动。通过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其他部门信息的共享,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

 

注重衔接,多种资源助推法院“阳光执行”。江阴法院除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执行机制外,也高度重视法院部门间的衔接协调。为确保工作的规范透明,江阴法院加快建设随机摇号工作室,明确司法技术辅助部门与执行部门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变卖工作中的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衔接顺畅。通过强化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变卖工作的管理考核,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江阴法院在深入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注重信息化在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能动司法中的积极作用。

 

接受监督,努力营造执行工作良好环境。江阴法院在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提升为民执行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完善法院接受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特别是通过建立人民群众评价人民法院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在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的同时,完善新闻媒体对司法事件、司法个案及法院工作人员恶意进行炒作的应对机制,专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