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新方法,制定了执行“四协调”机制,以沟通增加执行合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1-11月份,执结案件2874件,比去年同期增964件,实现全年无执行中止案件、全年无执行案件投诉。

 

加强与申请执行人协调,严格做到“一事一告知”采取短信平台等适当方式同步向当事人告知执行进度、采取何种措施及款物交接等个环节情况,让其对于案件执行有个合理逾期,消除对法院工作可能产生的误解。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对有较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及时通报执行措施,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对于被执行人中的党员干部不履行的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以党纪政纪督促其履行。

 

加强与公安局、金融、房管等联动部门的协调,对开展协助执行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明确统一的执行办事流程,通过此项工作,该院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了对468位身份证号码明确的被执行人在全市八家银行的开户情况,完成了对213位年龄住址明确的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的查询。

 

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调,邀请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村委会、居委会成员到现场监督见证,同时进行执行法律宣传,增强执行工作开展透明度,营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