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三注重”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作者:王守荣 顾大明 发布时间:2010-12-07 浏览次数:265
近年来,建湖法院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和目标追求,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管理,落实“三个注重”,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97件。
注重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定案把关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拟判处非监禁刑的案件一律实行庭、院长把关,特别重大案件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强化案件评查制度,认真开展刑事案件卷宗评查工作,特别对被中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实行逐案评查,严格进行差错案件认定并采取问责措施;强化裁判文书管理,深化裁判文书改革,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裁判公信力。
注重案件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案件审理期限制度,建立超审限预警、催办、督办等机制。严格把握程序转换、延长审限等审批程序。实行量人分案、随机分案、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力求做到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7日内结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20日内结案。2008年以来,刑事审判人员人均结案239.4件,无一件超审限。
注重争取兄弟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重大案件或者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请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由公安、检察有关人员参加的讨论会,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影响案件性质的基本证据和基本事实。2008年以来,由该院提请召开的讨论会7次,使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