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内先先支付10万”,判决书中多了一个“先”字,被扣1分;“二审诉讼费人民币一百五十元”表述应为“二审案件受理费150元”,被扣1分。这是2010年9月15日无锡中院发布的第577期《审判管理工作通报》中通报的71件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其中两个案件存在细节上的差错,这个通报指名道姓,不留情面。

  无锡中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为三个重要节点,以敢管、会管、善管为工作目标,形成了具有无锡特色的审判管理控制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各项指标数据明显改善,结收案比、诉前调解成功率、执结率等多项关键指标数据处在全省前列。

  2009年,无锡中院出台《关于加强分管院长审判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分管院长高度参与业务条线的审判管理,与一把手院长共同完成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强化庭长对法官的绩效考评。在此基础上,还授权庭长根据部门特点和本人管理理念主持制订各部门《法官审判绩效考评办法》,赋予庭长对法官主观打分的权限,该分值为法官历年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最主要依据。这些文件的实施,基本形成了以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为三个重要节点,以敢管、会管、善管为工作目标,形成了具有无锡特色的审判管理控制机制。

  据无锡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晖介绍,两年来开展专项评查41次6700余件,庭长根据参加案件质评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讲评,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另一方面,重点建立上下级法院发改案件异议交流制度。基层法院对发改案件有异议的,可向中院审委会提交书面异议。两年来,共收到并讨论异议案件35件,其中改判不当5件。此项制度促进了二审裁判权的慎重行使,规范统一了两级法院裁判尺度。

  此外,还重点建立庭长与审判人员共同答疑制度。对初信初访案件,由一把手庭长与承办人共同答疑解惑,增强当事人的信任感。今年,还推行了庭长对上诉案件进行原因分析的新机制,要求上诉案件移送省院前,一把手庭长必须亲自填写上诉原因分析表装卷备考,协同上级法院做好判后答疑、矛盾化解等工作。

  除此之外,无锡中院还建立督办案件优先处理机制。出台《关于对重大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制度的意见》,对基层法院诉讼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案件、中级法院诉讼标的超过3000万元的案件和其他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审案件予以事中监察督办。对全国人大交办、市人大主任亲自批转及案情重大的案件等作为重点督办案件进行办理。在案件办结前,承办部门、承办人邀请法院领导亲自出面与代表、委员沟通,力争达成共识。2009年,督办案件办结率实现100%。今年1至11月督办案件26件,已办结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