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无财起贪念 贼手伸向电线杆
作者:袁鹏 发布时间:2010-12-06 浏览次数:596
刘某本以为偷盗电线杆上的零件,既可以让手头宽裕点,也没人会发现。即使发现了也不会有谁来追究责任。哪知现实却让其痛心疾首、追悔莫及:40多个线夹,换来的却是三年的铁窗生涯。
2010年11月间,被告人刘某先后在丰县顺河镇、常店镇等地,携带活口扳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线杆斜拉线上的UT线夹40个、三眼双槽夹板1个,致使电线杆斜拉线脱落,不能起到拉固作用,危害公共安全。经鉴定,被盗物品共价值人民币1008.32元。
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线杆斜拉线上的UT线夹及三眼双槽夹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