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进村入户 查摆事实止纷争
作者:刘锋 吴振华 发布时间:2010-12-06 浏览次数:569
大丰市小海镇江北村村民吴祥打算建房,找到西团镇西团村张辉,协商由张辉为其建房,包工不包料。房屋建成后,吴祥一家搬入居住。吴祥支付了张辉部分工钱,剩余2万元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张辉数次索要工钱不成,与王毅发生打架,经公安部门调解未果后将王毅起诉到法院。
案件受理后西团法庭承办法官在查看了现场,与双方沟通后发现双方矛盾症结在于双方对所建房屋质量标准约定不清,吴祥的房屋质量确有一些小问题。办案法官没有急于判决,在分析案情后,通知原告张辉一起来到被告吴祥家中,现场对吴祥的房屋重新进行了丈量,对吴祥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逐一进行了勘查、登记,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后,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分头作思想工作,促使吴祥意识到拒付工钱是不对的,张辉也看到了所建房屋的质量问题。在事实面前,双方终于同意各让一步,由吴祥一次性支付张辉1.4万元工钱,张辉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吴祥对房屋质量问题不在追究。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对调解结果均很满意,非常感谢人民法院为他们公正调解。(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