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岁的许某自诩生财有道,在地磅上偷偷安装“地磅干扰器”,以便增加出售粮食重量,最终罪行败露,落入法网。犯罪嫌疑人许某最终被泗洪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1112月初,许某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一款所谓的“地磅干扰器”,他“灵机一动”,一个发横财的点子就冒了出来。12月初,许普趁着夜色偷偷将网上购买的“地磅干扰器”安装在泗洪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直属库戚庄收购点地磅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走上违法道路。20111210日至25日期间,尝到甜头的许某先后多次向泗洪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直属库戚庄收购点出售水稻共38车,在称重过程中,许某潜在暗处,遥控事先安装在该收购点地磅上的“地磅干扰器”,增加水稻重量共11万余公斤,总价款30余万元。事隔半月,粮站在将粮食移库时发现粮食实际重量与收购重量严重不符,经仔细排查,最终将怀疑目标锁定在许某身上。

 

归案后,许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全部违法所得退还给了被害单位。该院审理认为,许某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许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