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该苦涩
作者:梅小薪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0-12-03 浏览次数:1122
谁都希望婚姻美满,但人生不如意常八九,总有一些人的婚姻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回想起前些日子处理的一桩离婚案,心中颇有感慨。
今年3月,我承办了一件离婚案。仔细翻阅诉状材料后,我惊讶地发现,这对夫妻结婚竟然还不到一年。这么短的时间就起诉离婚,其中必有隐情。于是,我找来原告黄某问个究竟。
黄某告诉我,他与张某是前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的。当时他31岁,张某小他一岁。父母抱孙心切,一再催着他赶快结婚。想想自己老大不小,也该成家了,黄某便将结婚事宜提上了议事日程。经双方商谈,黄某向张某家送去了28000元彩礼钱。
一个月后,黄某带着张某高高兴兴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但让他始终未及的是,登记机关资料显示,张某有过婚史。黄某当即傻了眼。张某解释,以前是与他人登记过,不过只有10天时间,双方既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真正共同生活过。
尽管如此,黄某心里还是不痛快。搞了半天,竟然找了个二婚的,这结婚证不领也罢。可转念一想,彩礼钱已经送出去了,其中6000元是父母养蚕辛苦挣来的,其余的22000元还是向亲朋好友借的。
“梅法官,你晓得的,按照我们农村风俗习惯,只要男方先提出悔婚,送出的彩礼钱是不好要回的。”说到这儿,黄某叹了口气,“而且为了举行婚礼,家里亲戚都通知了,厨师也请好了,要是不结婚还不给人家会笑话死?左思右想,还是结吧,所以才勉强领取了结婚证。”
婚是结了,但黄某心中的结也就从此打上了。由于工作关系,两人分居两地生活,经济上也实行AA制。黄某一直怀疑张某有第三者,两人为此口角不断。6个月后,两人正式分居。难解心结的黄某最终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听了黄某的陈述,我明白,这是心魔在作怪,看来这两人问题不小。我想,还得再听听张某的说法。
张某承认自己确实有过婚史,但她认为,双方结婚时都是大龄青年,婚前相处了10个月才结婚,是有感情基础的,目前虽然分居两地,但并不影响夫妻感情。谈到黄某所说的第三者的话题,张某一下激动起来:“根本没影的事!你叫他拿出事实依据来,我不同意离婚。”
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该何去何从呢?我陷入了深思。人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我想还是先让双方冷静思考,看能否调解和好。不过,调解工作进行得异常艰难。黄某去意已决,调解了几次也丝毫不肯松口。大概是觉得和好无望,再纠缠着也没有意义,张某最终同意离婚。
案子结了,可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桩短命的婚姻中,黄某与张某品尝得更多的是苦涩。其实深究起来,婚姻的失败,两人都脱不了干系。假如张某在婚前就开诚布公,将自己的婚史向黄某和盘托出,或许会得到黄某的谅解;假如当时已心有芥蒂的黄某拒绝登记,这段错误的婚姻就不会发生……
婚姻的失败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对待婚姻更要慎重,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否则,这苦涩也就不可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