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多头联系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作者:韩国华 发布时间:2010-12-03 浏览次数:249
企业要发展,劳动者是关键。这在当今金融危机后经济复苏时显得尤为重要。宝应法院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服务,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配合,化解劳动争议,有效地促进了辖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去年,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138件,结案126件;其中调解86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75.4%。而经过多方努力,今年以来的劳动争议纠纷收案29件,较去年同期的105件,锐减72.4%。
联系企业,向企业提出五点“温馨提示”。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针对少数企业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问题,宝应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发现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并向全县40多家企业发函,提出五点“温馨提示”,受到了企业的好评。组织干警先后到10多家企业讲授法制课,通过深入浅出的讲授,企业增强了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提高了依法用工的意识。
联系工会、法律援助组织,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强与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劳动者的呼声和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劳动者的劝解、引导工作。在工会组织中专门聘请了5名特约调解员,邀请他们参与诉讼案件的调解,提高他们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
联系劳动仲裁机构,建立了联席会制度。仲裁机构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体性劳动争议及时向法院通报,共同研究、商量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法院在诉讼中也邀请仲裁机构协助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对改变仲裁裁决的判决,均将判决书附送一份给仲裁机构。去年以来,该院和仲裁委联手化解了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有的在诉前就得以化解,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和支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多方联系,努力调解涉讼的劳动争议纠纷。对于少数涉讼的劳动争议纠纷,该院非常重视,慎重处理,特别是对群体性诉讼和一些“投石问路”的个案(一些劳动者先以个案诉讼,试探法院处理结果,其他劳动者再参照处理),不仅联系工会组织、仲裁机构等,还联系党委政府、人大、基层组织、企业主及劳动者的亲朋好友,多方位、多层次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使一些矛盾非常激烈的劳动争议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