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和孙向明是大学同学,二人在大学时期恋爱,并最终走入婚姻的殿堂。结婚不到10天,在读博士的刘丹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派去澳大利亚学习,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孙向明对刘丹多有猜疑,担心其在国外感情发生变化,双方矛盾逐渐加深,并最终走到婚姻的尽头。20121015日,经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王成林法官调解,刘丹和孙向明自愿离婚。

 

刘丹和孙向明是南京某名牌大学学生,二人在大学期间相识。在学校里,孙向明担任学生会主席,刘丹则是学生会宣传部长。二人学习都很优异且经常在一起组织活动,于是渐生情愫,并最终确立恋人关系。大学毕业以后,学校主动挽留孙向明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但是迫于经济压力,孙向明主动放弃深造机会,将其留给女友,自己在外企找到一份工作。虽然外企工作压力很大,薪酬却很高,为了支持女友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孙向明在外企一呆就是8年时间。再此期间,孙向明在背后默默给予女友经济上的支持,帮助她完成学业。

 

眼看还有一年的时间刘丹即将完成博士学业,而孙向明凭借自己多年在外的辛苦打拼,也在南京购买了一套100平的房屋,孙向明一方面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让工作更稳定些,另一方面准备在女友毕业后,便向女友正式求婚。就在这时,刘丹突然告诉孙向明,其已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到澳大利亚学习一年。孙向明听后有些忐忑不安,一方面孙向明不想耽误女友深造的就会,另一方面他又担心国外思想比较开放,怕女友在国外呆久了,对其感情发生变化。为了让自己安心,孙向明提出先登记结婚,但是刘丹认为二人已经恋爱这么多年了,结婚是迟早的事情,她希望在完成学业以后再考虑登记结婚。为结婚登记一事,二人多次发生激烈争吵。最终,想到男友多年来对自己的付出,刘丹妥协了,在出国前两周与孙向明匆忙登记结婚,对此双方家长均不知情。看到女友登记时并不愉快,孙向明心里一直是个疙瘩。

 

刘丹出国的这段时间,孙向明每天都要给她打电话,询问她在做什么。回宿舍稍微晚些,刘丹就要向孙向明解释半天,稍有怠慢,孙向明就感觉被忽视。眼看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孙向明心想女友回来一切就会好转,谁知由于国外科研任务的增加,刘丹还要在国外多呆半年。这半年,孙向明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他每天都打电话给刘丹,哀求女友请假回来看看他。但是刘丹一直跟他解释由于签证问题还不能回来,并劝他再坚持半年,找点事做让自己充实起来,就不会胡思乱想了,刘丹的劝解并没有缓解孙向明内心的焦虑。时间越长,孙向明越是感觉刘丹在国外有了别人,心情极度抑郁的孙向明要求刘丹放弃国外的学业,赶快回国,并以结束婚姻相威胁。而对于刘丹来说,每天要一边上学一边同孙向明聊天,围绕同一个问题不停的向男友解释,已让她感觉疲惫和厌烦,刘丹开始思考两人的关系,觉得彼此之间的人生观、价值观越来越远,并于2010125日提出分手,但是孙向明拒绝了。此后刘丹与孙向明甚少联系,孙向明更改了手机号码,并删除了刘丹的QQ好友。2011425日刘丹回国,并于51日打电话给孙向明商议离婚相关事宜,但是孙向明均以有事为由拒绝见面。无奈之下,刘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孙向明在法庭上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表示愿意摒弃前嫌与刘丹继续生活,故法院认为二人之间的关系并非不可调和,被告也有和好诚意,判决不准予刘丹和孙向明离婚。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刘丹与孙向明的关系并没有好转,孙向明多次找到刘丹,但是二人见面就吵架,根本无法沟通,吵到激动时孙向明甚至将曾经送给刘丹的笔记本电脑摔坏,并发生过肢体上的冲突。201265日,刘丹再次诉至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开庭中刘丹和孙向明见面既吵,双方家长见面也势同水火,本案主审法官王成林认为二人的感情已经破裂,于是便认真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疏导他们的心结,最终孙向明同意与刘丹解除婚姻关系,刘丹愿意补偿孙向明10000元,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本案以调解结案。(以上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