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评估并部署今明年司法改革进程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0-12-03 浏览次数:305
12月2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对今年司法改革进程作出评估,并提出明年深化推进的具体要求。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嫒珍出席并讲话。
今年前11个月,江苏法院司法改革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程序和审判组织工作机制、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加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并在全国法院系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在南通专门召开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推广我省法院审判管理改革经验;确定省法院和常州中院、徐州中院、淮安中院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省法院起草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细化文本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样本向全国法院推广;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省法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公丕祥提出明年大力加强能动司法制度建设的具体思路:一是把握好路径,大体从能动司法的主体、范围和内容三个角度划分,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能动司法“四个适度”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二是把握好重点,引导和规范广大法官依法妥善审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把握好限度。
公丕祥强调,三项重点工作与司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三项重点工作本身就是理论和实践创新。全省法院要以深化司法改革促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作出部署,要找准司法改革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抓紧推进和落实与三项重点工作相关的司法改革项目,促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座谈会上,刘嫒珍对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来自江苏高院、各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的代表深入讨论了《江苏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试行)》、《江苏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庭标准(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能动司法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完善基层法院司法方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