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维扬法院努力挖掘乡土资源,吸收各种社会力量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破解“执行难”,取得良好效果。新案执结率和执行积案清结率双双达到100%,执行标的到位率、中止执行案件数、执行投诉率等指标均位列全扬州前列。

 

区分案件性质,把好“选人关”。选用群众基础深厚、办事公道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群体性案件执行,充分发挥其“稳定器”、“润滑剂”的作用;选用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专业技术类案件执行,确保执行方案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选用来自当事人所属地街道办、社区的陪审员参与矛盾易激化案件执行,借助其在当地群众中的威望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选用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受阻案件执行,促使相关部门或个人自动履行义务。

 

提高工作水平,把好“培训关”。开展保密纪律、审判纪律等专项培训,参照审判人员要求进行管理、考核,确保人民陪审员切实遵守法院工作纪律。邀请资深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其执法水平;邀请执行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定期与其交流,介绍执行工作技巧、经验,帮助人民陪审员增强执行工作能力,以弥补其政治意识、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

 

优化工作环境,把好“保障关”。设立专项资金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场所、福利待遇,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提供最大便利;保持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经常性沟通,保证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时间;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在执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对怠于履职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职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