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个一”做法深受人大代表赞誉
作者:乔昌运 发布时间:2010-12-02 浏览次数:272
近年来,睢宁法院在不断强化内外监督、践行阳光司法进程中,始终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放在人大监督之下来谋划、来推进,通过“四个一”活动,实现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赢得了人大代表的广泛赞誉。
每周一报案件开庭或执行信息。选取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或参与执行,让人大代表生动、直观、详细地了解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确保法院阳光司法。
每季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执行专刊)。定期向全县所有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让其全面了解和掌握法院的审务、政务信息,主动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每季召开一次座谈会。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集中评议,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改革创新。
每年给人大代表分别赠送一份《江苏法制报》、一份《人民法院报》。为人大代表丰富自身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法治理论搭建学习平台,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及司法改革动态,为其更加有力地行使监督权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