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订婚索要彩礼,是当前农村的普遍风俗习惯,同时由于解除婚约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大丰市人民法院西团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

 

张兵与王玲系邻村村民,2009年经媒人牵线搭桥相识,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2009317张兵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到王家举行订婚仪式,并送给女方彩礼18800元。订婚不久,张兵便带王玲一起赴外地务工,出门不久,王玲自己偷偷出走,张兵多方寻找,但杳无音讯,至今未归。而女方家人多次到张家门上要人,并要求张兵找到王玲后方能退回彩礼钱。为此,张兵将王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因订婚所花费用共计18800元。

 

大丰法院西团法庭受理此案后,耐心细致地对被告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出其错误言行和矛盾激化的恶果,促使其认识到农村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对返还彩礼形成共识。经过法官悉心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女方返还给男方彩礼15000元,并当场给付。(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