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浦法院成功处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使得一起极易引发信访,激化矛盾的案件得以解决,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为了小孩的利益和睦相处。

 

原来,该案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董某的儿子结婚生育一女,2008年董某因公死亡后,双方为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发生纠纷,矛盾也越结越深,后法院判决小孩随杨某生活,但董某将孙女看作是儿子的精神寄托,拒绝将孙女交杨某抚养。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董某表示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就跳楼自杀,而申请人也强烈要求要小孩的抚养权,该案的执行一时陷入了困境。后承办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之间的特殊亲情关系后,多次做了双方和解工作,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当申请人杨某了解到,如果被执行人董某拒绝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司法拘留时,明确表示来法院申请执行并不是要激化矛盾,而是想让法院来协调解决此事,想让小孩以后能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和保障。了解到杨某的真是想法后,执行法官又趁热打铁,耐心做了被执行人董某的工作,并设法将双方通知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让他们了解到他们每人的决定都是为了小孩着想,董某当场表示自己的房产以后都属于小孩的,并为小孩存了一笔可观的生活费时,他们之间隔阂瞬间烟消云散了,杨某也表示现在小孩可以随董某生活,自己前往探视,等以后自己由能力了也要对小孩尽一份责任。至此一件极易引发上访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和解了。根据法官的回访,现在杨某已经探视过小孩几次,并和董某都能为小孩的利益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