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法官回访力促服判息诉
作者:吴书俊 赵帅 发布时间:2010-12-01 浏览次数:250
为提高法官的审判能力、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睢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诉涉访案件的数量,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该院根据立案庭受理的当事人投诉情况,将投诉案件审理期限长、判决后执行不力、执行中要求和解、对判决有疑问、法官审理案件中存在问题等逐一分类汇总,统计后交由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跟庭室承办人员相结合,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回访对象。
根据投诉内容确定回访方式,对于投诉案件审理期限长请求尽快审理案件的,由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联系,说明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请当事人耐心等待;对执行中要求和解的当事人,安排执行人员与当事人联系,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执行和解;对于判决后执行不力、承办法官有问题的案件,由主管领导带队,承办法官主动上门进行回访;对于信访及复杂的案件,除了主管领导回访外,还结合当地村委和群众意见,邀请其他的受案司法机关,邀请投诉人、信访人共同进行回访。
承办法官上门回访认真听取投诉人对案件审判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法官要从情理、法律的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告知案件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不管输赢,都让其明明白白。对于执行不力的投诉,听取申请执行人或其家属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能尽快执行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的执行,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尽快执行的案件,要告知申请执行人原因,向其解释清楚存在的问题以及宽限的时间,争取获得其的理解。
回访当事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通过积极落实各项回访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涉法涉诉案件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