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子女不赡养老人案件持续增加,睢宁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三结合”工作方针,在法律和道德双层层面上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司法的法律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充分彰显了司法能动性。

 

该院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精心分析该类案件产生的原因与时代背景,制定了赡养纠纷“三结合”工作方针,即法庭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巡回审判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法庭审理与跟踪回访相结合。在审理赡养纠纷时,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法官采取“送法下乡,巡回审理”的办案方式,深入到农村就地办案,并联动社会多元力量,运用情、理、法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自贯彻执行赡养纠纷案件“三结合”工作方针以来,该院邀请社会力量参与调解32次,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巡回法庭19余次,组织法官到当事人家回访8次。经过法官们的积极工作,该县赡养纠纷案件逐渐减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