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全面深化与消委会诉调对接工作
作者:华茜 发布时间:2010-11-30 浏览次数:227
无锡惠山法院全面落实四项措施不断完善与消委会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审判资源与消委资源共享,降低群众消费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和率,着力缓促进消费和谐。
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行政机关、消委会的协作配合,专门制订《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双向对接”机制的意见》,对建立调解网络的运作程序、法院参与消委会调解的案件类型、组织领导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加强对诉调对接机制的保障。
深化信息共享。法院定期派员深入到区消委会,开展法律咨询,积极引导消费者进行合理维权,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并及时向消委会反馈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处理信息。对已经发生但尚未提起诉讼或有可能激化矛盾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法院提前介入,协助消委会进行诉前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细化对接内涵。法院和消委会互相选聘特邀调解员,确立研讨交流制度和业务指导制度,对阶段性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件和普遍性问题,双方共同研究现状、把握趋势、拟定应对措施;法院定期为消委会调解员提供业务指导,讲解法律知识与调解技能,提升消委会委托调解能力,实现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双向对接的良性互动。
优化调解模式。对消费者权益纠纷中领域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法院参与会商,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对同时在消协投诉和向法院起诉的同类案件,法院通过调解一案,确立规范的调解模式,提出合理建议,对投诉和尚未起诉的同类案件起指导作用,达到“解决一件,带动一批”的效果,努力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案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