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执行局近日在执行吴某等申请执行涟水县一招商引资企业——某化纤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时,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某化纤公司因经营不善,即将解散,现正在处理资产,准备退出涟水,还查明涟水县政府对化纤公司发放了一笔可观的土地补偿金,且已经给付了一大半,剩下的也即将结清。案件承办人分析,该化纤公司的状况,产生的纠纷应该不止转执行的两起,于是到院审管办进行了查询。

 

不出所料,涉及该化纤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还有近30件,总标的额为25万余元。这些案件有的正在审理中,有的虽审理完毕,但还没有申请执行。承办人意识到,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以后这些案件将很难执行,又会成为积案,还可能引起较大的社会矛盾。执行局立即将该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将涉及该案的调查材料整理成详细的报告。院领导对此相当重视,指令一名专委与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政府部门在知悉情况后十分支持法院的工作,专门召开会议。鉴于参加会议的化纤公司领导态度不积极,政府部门最后研究决定,责令该化纤公司全力处理纠纷,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暂缓支付土地补偿款。

 

化纤公司迫于压力,不得已派人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代表协商解决。至此,连同转执行的2件,共计30件、25万余元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有效预防了社会矛盾的发展,防止了积案的产生,也得到了几十位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