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积极发挥督查督办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人大提案、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妥善处理当事人的信访、上访等问题,努力做到科学督查、高效督查、廉洁督查,并通过多举措推进睢宁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三重点:重点督查好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好代表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信访落实;重点督查好科学发展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结合: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本院督查与外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开展好督查工作。根据计划安排和形势需要,灵活多样的采取适当的督查形式,强化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成效。

 

三明确:在细化交办、反馈等督查工作细节的同时明确督查权限和流程,避免无序督查;明确督查内容和标准,避免无谓督查;明确督查结果和整改措施,避免无效督查,最大程度地体现督查工作的价值。

 

三转变:由只进行督查转变为督查与服务并重、由只关心结果转变为注重加强对督查过程中的调研、由只关心工作效率转变为更关注工作综合效果,督查工作拓展为各种意见有效沟通的良好渠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