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意进入司法渠道,江苏法院落到了实处!”“今年我已是第4次来旁听庭审了,每次总是感触很深、很新!”11月26日,我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法院旁听庭审后向记者道出心声。

  26日上午,我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法院饶有兴趣地旁听了温州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与泰州市大江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省法院副院长胡道才组织民二庭法官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代表委员们对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法院2011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省人大代表史双凤表示,民二庭的商事审判工作与企业经济交往关联紧密,前一时期省法院发放的企业风险提示很有用,企业很欢迎。法院事先提醒企业引以为戒,做好工作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今后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大企业联系形成紧密的沟通关联渠道。

  省政协委员樊夏雷非常赞同旁听庭审的教育作用,其任职的单位是省药品检验所,依法办事的观念非常重要,希望今后能够组织单位的中层干部通过旁听庭审的方式接受教育。樊夏雷同时建议要对法官从精神上和生活上予以更多关注。

  特邀审判监督员任道忠对法院很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的作用表示肯定,他认为这次旁听的庭审非常精炼和清晰,尤其是审判长多次劝导当事人进行调解的做法非常可取,调解是减少社会矛盾的很好的途径。他建议今后针对典型案件,多组织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社会教育作用,同时建议法院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给有关部门提供研究依据。

  省政协委员蔡建国对审判长在庭审中反复劝导调解的做法表示赞赏,他认为注重调解使法庭气氛更具有亲和力。同时,蔡建国委员指出,旁听庭审活动可以消除社会公众对法院的敬畏感,增加他们对法院的了解。建议可以通过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更多邀请与合同相关、经济交往相关人员参与旁听民二庭的案件庭审,强化法律意识,减少日后纠纷。

  代表委员们还一致认为,省法院的科技法庭技术手段先进,通过多媒体功能将庭审笔录同步显示在法庭电子大屏幕上,供庭审各方及时查阅核对,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强司法透明度,值得积极推广。

  座谈过程中,胡道才及合议庭成员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涉案法律关系、举证责任、法院案件审理流程及期限等问题一一予以了详细解答。胡道才强调,听取意见是民意进入司法的重要渠道,商事案件相对复杂,需要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审判监督员的意见;旁听案件的判决结果当及时反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所关注的问题予以详细说明。今后要扩大旁听庭审的范围,单位需要旁听庭审的可先将组织人员旁听庭审的目的、要求告诉法院,由法院帮助选择适合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