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一个准生证 被判拘役三个月
作者:马远东 发布时间:2010-11-26 浏览次数:500
都说年轻人有魄力,敢想敢干,可家住睢宁县姚集镇铁寺村的刘某,却把这个“魄力”用错了地方。1984年8月出生的他现在要为两年前的“敢想敢干”行为埋单。
刘某二十出头即结婚生子,后带着老婆外出打工。2008年3、4月份,刘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打工期间,为妻子曹某怀孕住院需要,伪造“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一个。后在其妻子曹某生二胎和为超生的孩子报户口时继续使用该证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