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女子来启贩毒 以贩养吸获刑十年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10-11-26 浏览次数:371
日前,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颖、黄伟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杨颖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黄伟芳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上海籍女子杨某、黄某自数年前起吸食冰毒,并于2010年3月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颖、黄伟芳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黄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黄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且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