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如皋市法院牵头,联合如皋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农工部、市农委赴如皋市高明镇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土地流转承包纠纷。

 

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流转承包时,原告依法取得了涉案的二亩土地,由于原告家中人手单薄,且当时耕种土地还需缴纳农业税,原告无力耕种,于2002年将土地交由被告耕种,未办理任何手续。现今,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发展,耕种土地不仅不需要缴纳农业税,还可以获得国家补助,于是原告要求被告将土地返还,之后原被告协商未果,原告遂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本院。案件承办人了解案情之后,认为在秋收大忙之际,不能影响土地的耕作,第一时间启动涉农土地案件绿色通道,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农工部、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赴高明镇调解该纠纷。在高明镇司法所,经过调解人员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地工作,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并现场进行了相关款物交接。

 

类似该案的涉农土地案件在农村极为普遍,在该案调解成功后,如皋市法院民二庭及时与市法制办、市农委、市委农工部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此类案件的方法,真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维护村镇和谐,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涉农土地案件绿色通道实施一年多来,效果良好,影响广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商事审判条线项目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中已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作为2012年重点工作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