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围墙起纠纷 邻里打架伤感情
作者:刘光亮 王芳 发布时间:2010-11-26 浏览次数:442
因自家修建的围墙被邻居推倒,盛怒之下找其理论,最终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将邻居打伤,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等损失,还要面临法律的惩罚。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邻里之间故意伤害案件。
2010年春节之后,王某没有和往年一样外出打工,而是置办了一些建筑材料准备把自家门前的一块空地包上一个院子。一来可以防盗,二来家门口也变得美观。谁承想正是由于这个围墙惹来了一场祸端。在修建围墙的过程中,王某与邻居吕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由于王某家新建的围墙较高挡住了邻居吕某的阳光,吕某遂上前进行阻止。由于王某人多势众,吕某的劝阻没有达到什么效果,但吕某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趁着夜色将王某刚刚砌好的围墙推倒。等到第二天早上,王某发现后,立即到吕某住处,踹开其家门,与吕某等人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揪打。期间,王某用拳头击打吕某面部,致其右眼外伤、鼻骨粉碎性骨折。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吕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2010年11月,经法官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案发后王某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吕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0000万余元,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