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始终坚持“主动、经常、深入”,通过“四字诀”工作法,不断健全联络工作机制、创新联络工作方法、丰富联络工作内容,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监督。2011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座谈297余人次,视察法院284人次,观摩案件庭审328人次,走访代表、委员297人次,联络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快”,第一时间联系代表。今年3月,在宝应新一届人大代表当选后,该院立即以“致人大代表一封公开信”的形式,第一时间向新当选代表介绍法院基本情况、近年来工作业绩、联络工作举措等,并随信寄送“全年联络活动日程表、各业务部门与各人大代表组结对联络一览表”,同时为新当选人大代表制作案件庭审旁听证,并选择典型、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采用短信群发的形式,将案件庭审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代表,方便代表进行个案监督,真诚邀请代表监督、视察和评议法院工作。

 

二是“新”,不断优化联络方式。如何将联络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宝应法院探索出一系列的独到做法:开通法官咨询电话,根据案件类别分别设置咨询组,由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亲自担任咨询法官;坚持按季度编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并通过上门赠送、邮寄投送等方式将联络专刊及时发送到辖区57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每年年初各部门召开本部门上一年度已结信访案件评析通报会,每年的11月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情况通报会,每年的12月召开年度联络工作通报会,及时、主动地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一系列举措有效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推动了联络工作进一步开展。

 

三是“广”,丰富联络内容。为了进一步拓宽联络工作的范围,今年4月,宝应法院专门开展了“三评”活动,邀请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到该院对“庭审规范、文书质量、廉洁司法”进行当庭评议、调卷评查、随机调查。该院还充分利用选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有利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6月份,针对“执行难”的突出问题,该院专门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一起案件的执行全过程。杨某因交通肇事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卢某等三人26.8万余元。由于杨某迟迟不肯履行赔偿义务,卢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反复向杨某释法明理,终于使杨某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看到这一幕,人大代表姜建友感慨地说:“法官们作出了大量的努力,让杨某心服口服,也让卢某的权益得到了充分实现,这真正是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优”,高效办理代表意见。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办理工作,优质、高效办理代表意见。今年3月,利用县人代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有利时机,该院专门安排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分赴各代表团听取、收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且由专门联络人员负责,对代表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登记,报院长审批后移交具体承办部门,明确办理要求和期限,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走访代表并反馈办理意见。在此过程中,联络员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不漏件、不拖件”。截止到7月底,该院对收集到的代表意见全部反馈完毕,切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